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检查学院及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加强对学院“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三、经学院党委、行政批准,调查核实学院中层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四、协助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学院及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受理信访和对学院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学院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负责纪委公文起草,督查学院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
七、承办部门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事项。